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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過了多少年,我仍然活在無數妄想堆砌出的城堡裡,數著頭頂的天空中有多少片雲,而當流星劃過天際的時刻我依然埋頭在自己的夢裡。
就算明知在短暫的出現到消逝之間許下願望默唸三遍,所冀望的盼望的也不會實現。


他說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所以,相見爭如不見。
然而命運是多麼殘酷,偏要此時折的人幾欲發狂。
明明想笑卻又不曉得為何淚淌滿腮。

一切都早已來不及。時間無法倒轉,而終該面臨的結局也已成定局。

一大早收到學妹傳的簡訊真讓人驚訝。
說到去年的畢業典禮,我也覺得萬分懷念。
黃金傳奇的佈景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還有走A、走B、走C的機關什麼的。
那天我們到處找人簽畢冊,還在電梯旁邊的牆壁上寫字,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搭附中的電梯。
想想已經過了一年,而人生又有多少個十八歲呢?
耳提面命的對學妹說要把握要把握,突然就很想要回去看看。
只不過回去又怎麼樣呢?我已經不再是當初每天穿著制服夾腳拖鞋忙進忙出的那個高中生了。
埋在新北後面樹下的瓶中信,再被挖出的那一天感覺很快就會到來了。
而我們都像那埋在土壤裡的紙張一樣經過摺疊,吸收濕氣而銘黃脆化。

好久沒有打籃球和游泳了。
印象中,就是不停的昏倒在游泳池邊,還有噁心的洗腳水,還有李昕在岸上吵鬧著說我游泳像青蛙......

想當初是怎麼樣的相遇,又是多少的誤會致使後來的對立?
假如真的無法逃離那樣無奈的憎恨,那你們就死在一起吧。
既然做不到也無法做到義無反顧,不要後悔。

學伴查了我的網誌看,我很不以為然。
要我推薦,我也不知道推薦什麼,說隨便看一篇就好,反正每篇都在講差不多的東西。
他回我說:「你們女生寫網誌都這樣,不知道在寫些什麼。」
不過我不懂的是我寫網誌為什麼一定要讓大家看懂,我寫網誌又不是專門寫給別人看的。
寫網誌這種事情就像寫日記,寫給自己看就好,自己爽就好,幹嘛一定要讓別人懂。
更何況如果真的因為寫網誌就能讓所有人知道自己的心情的話,就不會出現那麼多自以為很瞭解我但是其實根本什麼都不懂的爛人了。
難道寫日記是寫給大家看,博取大家的同情或希望得到什麼人氣的冠冕嗎,這真是太可笑了。
而且這又和性別有什麼關聯?我實在一點都不明白。

好久沒有看黑道片了。
艋舺演的一點都不黑道,我果然還是比較適合血腥一點的。
距離最近一次看暴力美學的作品是地獄門,所以腦中的印象還停留在司徒命。
難怪最近感到壓力特別大,一定是因為我太久沒有看暴力美學了。

他的手穿過他的胸口,手裡握著的那顆
心臟跳動著,如此的溫暖。
而這世間已經再也沒有所謂的疼痛,只覺得從來沒有一刻比現在還要幸福。
他的血、淚以及微笑,都美的不可方物。
一起走吧。


台中不要再下雨了,一邊撐傘一邊騎腳踏車真的很不方便。

快讓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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